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衡量工人技术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尺度,是对工人技术培训、考核、使用的基本依据,也是工人工资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按不同工种、不同等级制定的,包括“应知”、“应会”和“工作实例”三部分。
"应知”部分包括对某一工种、某一等级所要求具备的专业技术理论和有关设备、工具操作及安全方面的知识;“应会”部分包括对该等级工人所要求达到的实际操作技能;“工作实例”是用以表明该等级工人应达到的技术水平的实际范例。
从标准的方式来讲,大致可分为三类:
(1)按照操作技能制订标准。这一类职业有车、钳、焊等工类工种,也有建筑、工艺美术类的工种。
(2)按照生产加工的对象确定标准。如生产、轻工行业的部分工种。
(3)按照生产工艺流程制订标准。这一类标准,化工行业较普遍。
技术等级标准的主要作用有:
(1)衡量工人的技术能力。根据标准内容的要求,通过考核,确定工人所具有的技术能力,其中包括掌握专业知识的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情况。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对工人的就业、上岗(转岗)、晋级进行考核的标准。
(2)确定工人的工资水平。我国工人技术等级与等级的关系一直很密切,工人经考核没有达到某一个技术等级,就不能取得相应的工资待遇。
(3)为培训工作提供依据。职业培训的培训大纲、培训教材等,均是根据技术等级标准的要求进行编制的,并据以指导企业对工人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使工人掌握技术等级标准中某一技术等级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等方面的要求。
(4)合理利用劳动力资源的依据。劳动力资源的合理利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按照工人的技术水平分配生产任务,二是按照工人的技术水平生产班组的生产劳动。
现行技术等级标准有下列特点:
(1)职业范围较广,工种划分较细。我国的技术等级标准无论从职业范围,还是从工种划分来说,都远远超过了其他国家。几乎所有工人或属工人编制的人所从事的工作,都有相应的标准(壮工、普工基本除外)。1978年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时,统计到的工种达9100多个。
(2)技术等级标准的等级结构复杂。我国的技术等级标准,按照工种的技术复杂程序分成不同的等级系列,目前有四级制、五级制、六级制、七级制、八级制,也有分十级的,还有以一、二、三级分别做为起始级的。一般认为,有七、八级标准的工种为复杂技术工种,六级以下的工种为技术相对简单的工种或熟练工种。在工业部门的技术等级标准中,低等级一般为一级(少数为一级),某些工种(如检验工)需要从相关工种转化,一般低等级为四级或四级以上。在9100余个技术工种中,实行七、八级的工种达4800多个,也就是说,我国半数以上的工种都是七、八级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