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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永昌县老城区旧城改造项目

更新时间:2015-12-10 08:45:30 浏览次数:172次
区域: 兰州 > 兰州周边
来源:个人
供求:出售
面积:60000 平米
价格:4755
单位:万元
类型:土地
具体位置:金昌市永昌县五中对面
金昌市永昌县老城区旧城改造项目
一、地块概况:
根据住建局摸底调查情况显示,该地块面积约为60526.67平方米(约90.79

亩),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需征收房屋110户(91院)、面积约2.36万平

方米,其中需要产权调换的约占总征收户的40%,需要货币补偿的约占总征

收户的60%。规划建设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二、投资概算:
1.征地补偿费:4755万元(货币部分);
2.安置房部分:2171.2万元(工程部分);
以上合计6926.2万元。
三、具体事项
(一)项目投资人的责权义务
1、由投资人出资,协助甲方完成本项目土地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使

片区内土地达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标准。
2、由投资人承诺筹资建设安置房,以2300元/㎡的房屋单价接受政府总面

积9440㎡的回购,用于安置拆迁居民。
(二)竞买保证金:本次拍卖的竞买保证金为1000万元。
(三)项目投资收益权价款支付方式
1、项目投资收益权拍卖成交价中除安置房投资款以外均由投资人以货币方

式支付。竞买保证金转为首期价款,1个月内支付货币部分的30%,5个月内

支付货币部分的60%,10个月内付清货币部分全款。若通过拍卖成交价超出

起拍价的,投资人应将超出部分的价款一并纳入货币部分向政府支付。
2、安置房工程投资费用为2171.2万元,由投资人自筹建设,资金须满足工

程投入进度。
(四)土地供应(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1、在投资人按约定支付投资权成交价款现金部分的前提下,由永昌县住建

局协调相关部门5个月内完成45亩土地出让供应(注: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

),一年内内完成剩余45.79土地出让供应(注: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
2、投资人必须参与土地使用权的拍卖活动,并以不低于土地出让的底价进

行报价。借故不参加或参加不按约定报价者,政府将不承担投资人先期投

资权价款的偿还义务。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批出让时以投资权成交价作为出让的起始价,起

始价即为出让底价。分批出让宗地的起始价为:投资权成交价/分批供应土

地面积X分批供应土地面积。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由竞得人全额向政府交纳。其中,投资权现

金部分由政府从出让金中以土地收储成本列支,返还给投资权竞得人;投

资权工程部分,由政府从出让金中列支,以购买还建房返还给投资权竞得

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若有溢价时,溢价按照双方约定比例进行分

配。
有意向请联系:甘肃汉海拍卖马女士 1366930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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